学习要求:通过学习十八大党章进一步明确共产党员的起码条件、基本条件及具体条件,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牢记党的基本经验,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两个先锋队的基础是由每一个共产党员先进性所组成和体现出来的。因此,明确共产党员的条件,坚持共产党员标准,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的一个关键环节。关于共产党员的条件,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就是党章的第一、二、三、四条。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要实现加入党组织的愿望,必须首先弄清楚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是什么,从而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牢记党的基本经验,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一、共产党员的条件
共产党员的条件,按照十八大党章规定,包括起码条件、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三方面内容。
1.共产党员的起码条件
党章第一条规定: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一条是对申请入党者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的全面表述。也就是说,具备这些条件,是可以成为共产党员的起点。它具体包含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年龄和成分的要求。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是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这就是说,凡是申请入党的人,首先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没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是不能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其次,必须年满18岁。因为,一般说一个人只有到了18岁才算进入成年,才能逐步形成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才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从而最终决定自己的政治信仰和志向,并能自觉地为之去奋斗。还有,凡属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都可申请入党。在这个范围内不受职业、性别、出身等条件的限制。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具备条件的可以申请加入共产党的组织。另外,民主党派的一般成员、归侨和侨眷,具备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加入共产党的组织。但凡属笃信宗教的人,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严重的人,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人,违法乱纪的人,是绝对不能入党的。
第二,政治思想的要求。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因为,中国共产党不是单个党员之间的偶然结合,而是有其共同的远大理想和在思想上政治上高度一致的革命者自愿组成的战斗组织。党的纲领和章程,则是全党统一意志的集中表现,每个党员都必须以党的纲领和章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高度一致。因此,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是对申请入党者的最基本的要求。
第三,组织纪律的要求。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有些申请入党的同志,把这一要求仅仅理解为表示一下愿意或者不愿意的问题,这是很不够的。要知道,这一条涉及到党员管理的原则问题。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它有着严格的组织纪律。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就必须具备高度的组织观念,不论他的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一个基层组织,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真正成为这个整体中的普通一员,并要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四,交纳党费的要求。申请入党的人还必须"愿意按期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在经济上资助党,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组织观念,锻炼自己的党性。党章规定,如果一个党员无故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2.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申请入党的人除了应该懂得入党所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外,还要懂得共产党员应是什么样的人。在党章中第二条对党员下的定义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土。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个定义,对共产党员最本质的特征做了高度准确的概括,构成了共产党员条件中最核心的部分。每个争取入党的同志,要加深对这一段话的理解,懂得共产党员是什么样的人。
第一,共产党员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信念是人们的世界观在奋斗目标方面的集中反映,是人们生活尤其是精神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它常常成为人们一生中执著追求的既定目标和一种巨大的持久的精神激励力量。人们的信念可以有各种各样,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就一定要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共产主义信念,就是对共产主义思想、理论和社会制度具有深刻的理解,坚信共产主义事业的正确性和必然性,对共产主义理想进行执著的追求,自觉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共产主义信念一旦形成,它就沉积为人的思想意识的内核,成为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一个共产党员只有树立了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才能产生巨大的精神动力,焕发出高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脚踏实地艰苦奋斗,朝着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目标前进;才能有坚强的革命意志,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捍卫自己的信仰和事业,为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不怕艰难险阻,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坚贞不渝地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才能把个人的一生同整个共产主义事业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懂得人生的意义,树立起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和情操,自觉地防止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创造性地工作。相反,共产党员如果没有树立坚定的信念,在一定的条件和气候下,就会丧失革命意志,失去正确的政治方向,经不起考验,站不稳立场。
第二,共产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共产党员的一个基本条件。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执政党党员面临的一个严肃课题。共产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牢固树立无私奉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尽最大努力为人民谋利益,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第三,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要求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是我党执政后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党的执政地位,为党的事业的顺利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证。但是,这种地位上的巨大变化,也使一些党员和干部滋生了不健康的特殊化思想和行动。有的共产党员有一种盲目的优越感,似乎共产党员就应高人一头。他们自恃特殊,在物质利益上斤斤计较,与民争利,引起人民群众的反感,失去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联系;有的共产党员走上领导岗位之后,就以管理者自居,居高临下,颐指气使,使人民群众望而生畏,逐渐脱离了人民群众;更有甚者,一些党员和干部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力,谋取私利,腐化堕落,违法乱纪,严重败坏了党的声誉,破坏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工人阶级执政党必须经常教育党员永远做劳动人民普通一员,防止各种特权思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
3.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
党章第三条规定的共产党员的八项义务和第四条规定的共产党员的八项权利,是共产党员的具体条件。所谓义务,就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所谓权利,就是指党章规定的党员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要求人党和已经入党的同志,只有自觉履行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八项权利,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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