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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南大学第4期教职工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我校发展教职工党员的实际,经研究,拟在11月中旬-12月中旬举办江南大学第4期教职工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帮助和促进教职工发展对象全面把握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知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立足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积极创先争优,在学校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校园的进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培训对象

经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批准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教职工;或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表彰,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方式与学时安排

培训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在线自学、实践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包含:1、主题报告(11学时);2、专题研讨与实践调研(5学时);3、网上学习和撰写心得(8学时)。具体安排参见《江南大学第4期教职工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内容与日程安排表》(附件1)。

四、培训考核

根据学员参加集中培训考勤、在线学习统计、专题研讨和撰写学习小结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合格者由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请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于11月20日(周四)前,将符合条件拟参加本期培训班的教职工的个人信息报送校党校办公室(报名表见附件2)。

2、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请假,请各位学员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培训时间和学习效果。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须事先请假,并由校、院两级党校商定补课办法。

3、集中培训结束后一周内,每位学员须通过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网上向校党校办公室提交1篇学习小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

4、校党校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莉勤

地 点:行政楼A411室  电 话:85197013

邮 箱:ylqin@jiangnan.edu.cn

网 址:http://www.chjhty.com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

组织部 党校

2014年11月12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2014年江南大学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江南大学第6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暨2014级本科新生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7 09:57: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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